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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云南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1-14  |  作者:  |  浏览次数:  |  【打印】 【关闭

 

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

为深入参与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民间科技交流主力量的独特优势,积极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合作、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等平台,促进海外人才来滇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型云南建设,省科协决定开展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自贸区(以下简称园区);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州(市)、县(区)科协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1. 重视海智工作,具备开展工作的组织实施条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财务制度和海智工作方案,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

2. 具有联系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稳定渠道,以及吸引海外科技人才、项目落地的载体平台。

3. 申报建站的企业,应是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和对外项目合作需求,有自己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

三、项目资金支持

省科协对新建工作站连续3年给予资金支持,每个工作站每年补助20万元,补助方式采用以奖代补,即先建站,通过一年运行评价后,对优秀的工作站给予项目支持。

四、申报程序

工作站建立采取拟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基层科协审核推荐、省科协审批认定的程序。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园区、企业等拟建站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向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州(市)、县(区)科协进行申报;驻地在昆明市的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省级学会可直接向省科协申报。

2.基层科协审核推荐。州(市)、县(区)科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统一向省科协申报。

3.省科协审批认定。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省科协党组研究、公示后,对确定入选的单位进行命名、立项资助。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科协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园区、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做好申报工作。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430日前将申报材料订成册一式6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科协国际部,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申报表》;联系的海外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情况及合作关系证明材料;工作站建设方案及相关的工作制度;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企业);云南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定指标(试行)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杨云珊

联系电话:0871-6522307413888179794

电子邮箱:bsyc@mail.kib.ac.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蓝黑路132号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110

省科协关于印发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申报云南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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