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我省同步开展第十届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正式通知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共青团省委会签后下发):
一、推荐名额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要求,我省推荐候选人总名额为15名。
第十届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有特别优秀的人选,经请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不超过2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及评选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的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推荐)单位、州市范围和全省范围公示。具体程序是:
(一)组织推荐。第十届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获奖人选同时作为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各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有特别优秀的人选,经请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不超过2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及云南省青年科技奖先由各州市、各省级学会、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本地区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上报工作小组。
(二)初审及复审。工作小组收到各州市、各省级学会、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推荐人选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推荐人选,根据其专业领域,邀请相关专家(5-7人)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委员会投票评选,得票高的前10名人选提交领导小组进行复审,集体研究决定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名单和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名单。
(三)结果公示。领导小组确定奖励人选和推荐名单后,同时在推荐单位、相关州市和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奖励办法。对评选为“云南省青年科技奖”的人员,颁发奖励文件及证书。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云南省青年科技奖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 《云南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5份。提名表中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对被推荐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2. 《云南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4. 附件材料1套: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书面材料电子版需于2022年1月28日前报送学会办公室,逾期无效。学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后,书面材料于2月11日报送省科协院士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报送要求
1.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评审结束后,被推荐人按照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院士办)通知,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实名注册账号,使用省科协工作人员提供的推荐码,填写《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附件只需要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2.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5份。提名表中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对被推荐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书面材料电子版需于2022年3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或送至省科协院士办,逾期无效。
由于本次青年科技奖的推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尽快酝酿推荐候选人,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杨云珊
联系电话:0871-65223074,13888179794
电子邮箱:bsyc@mail.kib.ac.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蓝黑路132号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内
附件: 1.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云南省植物学会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