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植物学会
left
云南省植物学会
科学传播

有毒植物与生活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18-10-23  |  作者:方伟  |  浏览次数:  |  【打印】 【关闭

 

一、有毒植物基本知识

凡有中毒实例或实验证实有可能通过食入、接触或其他途径进入机体,造成人、家畜或其他某些动物死亡或机体机能长期性或暂时性伤害的植物,均称为有毒植物。绝大部分有毒植物的成分是在植物体内代谢生成的,也有一些植物可以富集某些特殊化学成分而产生毒害作用,这些植物均属有毒植物,但外源性污染(如霉菌、农药)的植物不应在此列。

某种有毒植物可能是全株有毒,也可能仅某个或数个部位有毒,可能在全部发育阶段有毒,也可能只在某些发育阶段有毒,有些植物只在新鲜状态下有毒,经过某种加工处理后可失去毒性。

有毒植物产生的机体中毒效应广泛,一般除机械性损伤外,全身或局部,急性或慢性的器质性及功能性损伤均应列入中毒效应,包括致死及非致死性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皮肤、呼吸道、眼睛、肝、肾等各部位或器官的损伤或功能性障碍。另外,近年来具有精神性作用、致癌作用、致畸胎作用的植物也日益受到重视。

有毒植物的中毒效应差异很大,剧毒植物仅一、二颗种子或一、二片叶子就能致死,有些有毒植物则需要较大量进入体内才能引起中毒,这取决于植物所含各种有毒成分的毒性大小、含量及其相互作用等因素,但能直接造成危险的并不仅限于剧毒植物,据报道,小毒、微毒乃至无毒的植物也有中毒案例发生,而且有可能造成死亡。

二、有毒植物的认识误区

人们对有毒植物往往存在一些误区,比如认为有毒植物明显有害,不大可能对人类具有有益的用途;或认为有毒植物都是陌生的野生植物,在我们周围习见植物,特别是食用及栽培植物都是无毒害的。然而实际情况是,有毒植物无处不在。我国有毒植物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民间一向有采摘野生植物食用的习惯,而且在中医治疗中大量使用各类中草药,误食和接触有毒植物的机会较多。此外,一些重要的经济作物、食用植物以及许多园林观赏植物等都具有或大或小的毒性,由此而导致的植物中毒事件也并不罕见。

粮食、果木、蔬菜、油料等食用植物中包括一些重要的可能引起中毒的种类。蔷薇科的杏、苹果、樱桃、桃、李、梨等常见水果,果肉鲜美,但种仁、叶、花芽、树皮等则多含有氰甙,食入种仁造成中毒甚至死亡的情况并不少见。木薯的块根、魔芋的块茎等含有有毒成分,需经处理方可食用,而不经过加工生食或处理不彻底均可引起中毒;菜豆、小刀豆等含有血球凝集素,必须煮沸以除去毒性;未成熟的蚕豆,发芽的马铃薯也都含有毒成分,不慎食用均可造成食物中毒。

是药三分毒,有毒植物和药用植物很难严格区分,许多情况下,药用植物同时又是有毒植物,在允许剂量下有治疗作用,而过量即造成中毒,如乌头、藜芦、博落回、雷公藤、马钱子、木通、使君子、曼陀罗等均曾发生过过量中毒事件。

误食或间接食入有毒植物屡有发生。莽草误作八角、马桑果误作桑葚、钩吻误作(金银花)凉茶、桐油误作食用油、乌头伪充三七、商陆伪充人参,以及食用以杜鹃花、雷公藤等有毒植物为蜜源酿成的蜂蜜,以狼毒等酿酒,以乌桕木为砧板切肉做菜,均可造成中毒事件发生。此外,有毒植物也可经接触中毒,如大戟科、菊科、漆树科、天南星科等均有多种植物有刺激皮肤和粘膜作用,而更有一些有毒植物的花粉可通过空气传播引发人畜等的呼吸道感染及过敏症状,如外来入侵物种紫茎泽兰Eupatorium adenophorum曾引起云南部分地区鸟类及牛、羊呼吸道感染而大批死亡。

在公园、居民小区、街道绿地等城市环境中,一些庭园观赏及绿化植物中也有许多具有毒性成分的植物,而且从国外引进以及从野生植物中新选育的植物观赏品种也日益增多,其中不乏有毒种类,因接触观赏植物而引起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容易造成中毒的观赏植物有:夹竹桃科的黄花夹竹桃、夹竹桃,百合科的铃兰,茄科的洋金花、珊瑚樱,天南星科的花叶万年青,马鞭草科的马缨丹等,此外含剧毒成分的杜鹃花属、乌头属植物在我国作为观赏植物也有广泛栽培。

尽管如此,我们也大可不必因噎废食,避之唯恐不及。事实上,每个人多掌握一些植物科学知识,对有毒植物多一些认识和了解,我们完全可以避免植物中毒的危险发生。在生活中,大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不要轻易采摘甚至吞食观赏或野生的植物花草;不要购买食用自己不了解的野生蔬菜和菌子;注意蔬菜瓜果的保鲜,不要过量食用;患病后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切不可轻信民间的偏方、土方。

三、有毒植物种类概述

我国有毒植物约有1300种,分布于140科,其中毛茛科、杜鹃花科、大戟科、茄科、百合科、豆科等科的有毒种类最多,约330种,在我国有广泛分布,而且有一些我国特有的剧毒物种。毛茛科有毒植物主要集中在乌头属、银莲花属、翠雀属、毛茛属,杜鹃花科主要集中在杜鹃花属,大戟科主要集中在大戟属,豆科等有毒种类分布则较分散。其他有毒植物较多的科有:天南星科、萝藦科、菊科、罂粟科、芸香科、夹竹桃科、伞形科、防己科、马钱科、瑞香科、木兰科、荨麻科、漆树科等。马桑科、商陆科虽是小科,但多数种有毒,在有毒植物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常易引起中毒的一些有毒植物有:苍耳、乌头、莽草、油桐子、马桑、昆明山海棠、藜芦、百部、天南星、大戟、羊踯躅、鸦胆子、曼陀罗、狼毒、钩吻、夹竹桃、乌桕、杏仁等。此外,我国蘑菇种类很多,分布广泛,特别是在西南地区,误食毒蘑菇造成呕吐、腹泻、精神狂躁,以致死亡者屡有发生,主要常见有毒的蘑菇有:白毒鹅膏(白毒伞)Amanita verna、鬼笔鹅膏(毒伞)Amanita phalloides、鳞柄白毒伞Amanita virosa、褐鳞环柄菇Lepiota helveola、毒蝇伞Amanita muscaria、豹斑毒伞Amanita pantherina、毒粉褶菌Rhodophyllus sinuatus、秋生盔孢伞Galerina autumnalis、包脚黑褶伞Clarkeinda pequinii、鹿花菌Gyromitra esculenta、肉褐鳞小伞Lepiota brunneo-incarnata、残托斑毒伞Amanita kwangsinensis、毒杯伞Clitocybe cerussata、细网牛肝菌Boletus satanas、毒红菇Russula emetica、裂丝盖伞Inocybe rimosa、小美牛肝菌Boletus speciosus。

四、我国有毒植物的历史

有毒植物是古老的实用科学之一,古代希腊、罗马、埃及和中国都有关于有毒植物的传说和记载。人类对有毒植物的认识最早来自生产实践,我国古代传说神农氏曾“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淮南子·修务训》),人类通过寻找食物、药物的过程积累了大量关于有毒植物的知识,目前已知的大多数有毒植物都是依靠这种长期积累的经验材料提供的。十九世纪以后,对有毒植物的实验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现在应用有机化学和毒理学的方法研究有毒植物的工作大量增加,关于有毒植物化学成分的分子结构、毒理作用机制方面的知识也迅速扩大。

我国对有毒植物的研究和应用起始很早,是最早对有毒植物有文字记载的国家之一。西周时代已开始将有毒植物作为药用和杀虫。《周礼·天官》记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药事。”,《周礼·秋官》记载莽草杀虫的用途:“翦氏掌除蠹物,以攻禜攻之,以莽熏之。”《山海经》(战国时期,公元前五至二世纪)就记载了莽草、茇、葶苈可毒鱼,无条可毒鼠,膏容可无子。秦汉时期,人们对有毒植物的了解已比较广泛,将有毒植物用于医药、捕猎或制成毒弩作为武器。汉《神农本草经》(公元前一至二世纪)列入有毒植物21种,对藜芦、乌头、钩吻、羊踯躅、莨菪子等均已述及。三国名将关羽刮骨疗毒,所中毒弩即是由乌头所制。以后历代本草著作对有毒植物均不断有补充,如梁代陶弘景的《神农本草经集注》(公元502-536年)载有毒植物55种,唐《新修本草》(公元659年)载有毒植物66种,宋《经史证类备急本草》载有毒植物109种,明朝李时珍《本草纲目》(公元1552-1569年)对有毒植物作了更完整的整理,共记载有毒植物150多种,并且专列出“毒草卷”,按毒性大小将有毒植物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类。此后,清朝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公元1765年)又增补了19种有毒植物。这些本草著作对有毒植物的毒性、症状、解救方法以及医药用途均有叙述,对其他用途也有叙及,如:“狼毒,根有大毒,可杀飞鸟走兽。”

五、有毒植物的有毒化学成分

植物毒性主要取决于它的化学成分。有毒成分在植物类群中的分布很不平衡,有些成分只限于某种或几种植物中,有些则较广泛分布于有亲缘关系的邻近属或科中,而有些关系疏远的不同植物类群却有着相同的有毒成分。有毒的化学成分,在过去常被称为“植物毒素”,这往往是由于以前对其化学了解不多,常常是一些混合成分或未知成分,并以植物名称命名,如蓖麻毒素、巴豆毒素、相思子毒素等;即使到现在,对于一些有毒成分结构复杂的有毒物质,仍然常常使用这些简单易接受、但并不确切的“毒素”名称。

绝大部分有毒化学成分属于次生化合物,早期认为这些物质是无意义的代谢最终产物,但现在已普遍认识到许多有毒物质与植物的生存适应有关,对人、畜、昆虫、鸟类、鱼类等的毒性作用与植物的化学防御机制有重要关联,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效应。

已知有毒化学成分大致可分为:1.非蛋白氨基酸;2.肽;3.生物碱;4.萜;5.甙;6.酚类及其衍生物;7.无机化合物和简单有机化合物。需要指出,以上某一类化合物中并不是全部有毒,生物碱、非蛋白氨基酸中多数化合物有较强的生物活性,而肽类、萜类虽只有少量化合物有毒,但却包括了一些剧毒的植物毒素。甙类中包括了一些分布较广的常见植物有毒成分,但大部分甙类是无毒的。

六、有毒植物主要的毒理作用类型

1.精神性中毒作用

约有80种植物有致幻作用,主要是蕈类和旋花科、茄科、夹竹桃科、大麻科、马钱科、茜草科的一些植物。在我国,重要的植物有曼陀罗、洋金花、天仙子、大麻,其有毒成分如阿托品、东莨菪碱(茄科植物),四氢大麻酚(大麻)等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后引起幻听、幻视、欣快、狂躁、精神错乱、思维困难、抑郁等症状。

2.神经系统中毒作用

急性中毒的剧毒植物大部分均是作用于神经系统,中毒表现在感觉、运动和思维功能的障碍或丧失,甚至呼吸功能和心脏功能障碍而导致死亡。具有神经系统中毒作用的有毒植物主要分布在毛茛科、马钱科、杜鹃花科、防己科、百合科、罂粟科、夹竹桃科和卫矛科等科中。

3.呼吸系统中毒作用

许多有毒植物对呼吸系统有重要作用,最重要的作用是呼吸抑制,例如吗啡等生物碱、番木鳖碱、藜芦碱等痉挛毒物常导致严重的呼吸抑制而引起死亡。此外,另一类对呼吸系统有特异作用的有毒植物成分是氰甙,它在植物中分布广泛,如杏仁、白果等,其中毒作用是由于氰甙释放的氢氰酸所引起。氢氰酸是大家熟知的剧毒物质,可以通过食入、吸入和透过皮肤中毒,其作用迅速,通过麻痹大脑呼吸中枢而导致死亡。

4.免疫系统中毒作用

某些植物化学成分作用于免疫系统,引起过敏性变态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皮炎等。豚草、梯牧草、毒麦、翠菊等植物花粉中的一些水溶性蛋白,与人接触时可迅速释放,引起过敏。这些过敏原可通过空气传播,引起许多人发病。荨麻科多种植物,如麻叶荨麻、蝎子草,植株表面有刺毛,皮肤接触后能释放组胺,引起荨麻疹等症状。漆树科的漆树、野漆树等含有漆酚类物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夹竹桃科、大戟科有些植物也有类似作用。

5.皮肤、粘膜刺激性中毒作用

具有刺激作用的有毒成分常引起皮肤、口腔、胃肠道和泌尿系统的中毒症状,如皮肤红肿、发炎、糜烂,粘膜刺激、呕吐、腹泻,尿血等。这类有毒成分很多,但其重要成分是一些细胞毒物,如十字花科植物含有的芥子油甙,菊科植物含有的倍半萜内酯,大戟科、瑞香科、萝藦科、夹竹桃科、山榄科以二萜酯类化合物为主要成分的刺激性汁液,金丝桃科、蓼科、藜科所含的具皮肤毒性的光敏毒素等。

6.器官损伤性中毒作用

具有强细胞毒害作用,可使细胞溶解、坏死的一些细胞毒物,通常表现为普遍性的器官损伤。如相思子、蓖麻含有高毒性的毒蛋白,相思子毒素和蓖麻毒素,可造成普遍性器官损伤,如胃肠道出血、肝肾坏死、心肌纤维变性等。野百合(猪屎豆)、苍耳、千里光等能造成肝肾严重损伤,其中所含的双稠吡咯烷类生物碱、天芥菜碱、倒千里光碱等是重要的植物性肝毒物质。

7.致癌、致突变及致畸胎作用

致癌、致突变及致畸胎作用都是有毒物质细胞毒性的表现。植物有毒成分中的致癌物是具有烷化能力的一些化合物,常在其作用部位如皮肤、肠、肺引起癌变,也有特异性诱发某类癌变的毒物。化学致突变是生殖细胞在化学物质作用下产生的永久改变,从而造成遗传学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个体本身并无影响,但可以导致流产、不育和后代的遗传性疾病。秋水仙碱(秋水仙)、鬼臼毒素(鬼臼)、长春花碱(长春花)、烟碱(烟草)等均具有致突变作用,可造成细胞有丝分裂的终止和异常。此外,一些细胞毒物,如秋水仙碱、毒扁豆碱、长春花碱、藜芦碱等,对发育中的胚胎体细胞有毒害作用,造成胎儿发育异常,以及器官或生化系统的缺陷。

七、有毒植物急性中毒治疗原则

一般治疗

首先应阻止或减慢毒物的吸收,以及尽快除去未吸收的毒物或将其转变为惰性的代谢物质。一般采取的措施如下:

清洗  如果有毒物质是施于皮肤表面和粘膜,可用水充分冲洗,对不溶于水的毒物,可选用其他适当溶剂。

洗胃和催吐  用高锰酸钾溶液(1:4000),或0.2-0.5%的鞣酸溶液,也可用炭末混悬液(1L水中,加入炭末两匙),以及热盐水(1L水中,加入食盐一匙)洗胃。方法是,使中毒者迅速喝下200-300ml灌洗液,然后用手指刺激咽部引起呕吐,如此反复,直到呕吐出的灌洗液澄清为止。如果不适宜洗胃时,则直接催吐。

导泻  采用盐类泻药,常用的为硫酸镁或硫酸钠,每次剂量20-30g,或用25-30%的硫酸钠或硫酸镁溶液30-50ml灌肠,促进肠道内的毒物尽快排出,减少肠内吸收。

灌肠  常用生理盐水或肥皂水1L高压灌肠。

服用沉淀剂  鞣酸可与部分生物碱或重金属形成沉淀,而阻止其吸收。茶叶含大量鞣酸,故可用浓茶代替鞣酸。碘町也可与生物碱形成沉淀,中毒时可将碘町10-30滴加温开水口服,或使用复方碘溶液。

服用吸附剂和保护剂  活性炭是良好的吸附剂,可将毒物吸附于其表面,便于再将毒物洗出。因此催吐完毕后,可给中毒者服用炭末20-30g,使胃内残留的毒物排出。如遇到对食管、胃肠道粘膜有刺激、腐蚀作用的毒物中毒时,应服用保护剂,如植物油、牛奶、蛋清、豆浆、淀粉糊等。

输液排毒  一般对大量呕吐、腹泻而失水的病人,主要采用生理盐水或格林氏葡萄糖生理盐水进行输液,使体内毒物很快排出。

加速排泄  大多数毒物是经肾脏排泄的,因此利尿是加速毒物排泄的主要措施,可饮用大量浓茶,服用利尿药或输液,加快毒物从尿中排出。

解毒剂治疗

当不了解中毒植物时,可利用氧化、中和等方式进行一般性解毒。当酸中毒时,可用弱碱(如肥皂水等,但不宜用苏打,因其在胃内分解产生大量CO2,有胀裂胃壁的危险);如碱中毒,可用弱酸(如醋酸等)中和。有机物中毒可用氧化剂进行破坏,高锰酸钾是最常用的一种,常用1:2000-1:5000的溶液洗胃。

应用特效解毒剂是最有效的解毒方法,但采用时必须确证中毒植物种类,否则应用不当可能加重中毒症状。特效解毒剂的治疗原理包括,解毒剂与毒物络合使毒物失去作用,如洋地黄中毒应用消胆胺解毒;加速毒物代谢,使毒物成为无毒物质,如氰甙类中毒应用硫代硫酸盐解毒;解毒剂与毒物竞争受体,这类解毒剂应用较广,如应用毒扁豆碱治疗箭毒类中毒,应用纳洛酮治疗吗啡中毒,应用阿托品治疗毒扁豆碱类中毒等。


云南省植物学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2-2016 云南省植物学会,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05000394号
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蓝黑路132号  邮政编码:650201    点击这里联系我们